最新消息

穆棱市亮剑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
穆棱市亮剑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
穆棱经济开发区召开安全生产紧急工...
穆棱市安监局到企业进行安全培训
开发区企业招工小组赴共和乡招工
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读书吧”荣获...
中国林产品公司到开发区对接洽谈项目
穆棱经济开发区召开环卫工人节慰问...
当前位置: 首 页>>党务政务>>通知公告>>正文
穆棱市亮剑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餐饮家具系列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4-11-04 14:27  

穆棱市亮剑家具有限公司于穆棱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年产10万套餐饮家具系列产品项目,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更全面地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穆棱市亮剑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餐饮家具系列产品项目   

(2)建设单位:穆棱市亮剑家具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穆棱市经济开发区   

(4)建设概况:穆棱市亮剑家具有限公司于穆棱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年产10万餐饮家具系列产品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41183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库房、办公楼及公用工程等,运营期年产餐桌、餐椅、酒柜等家具产品10万套。   

二、本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主要为土方工程、材料装卸、车辆运输等产生的扬尘、少量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期间机械设备及车辆噪声影响以及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通过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可大幅减少施工期环境影响。施工期影响将随项目建成而消失。   

营运期:   

(1)环境空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生产车间木材加工产生的粉尘、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及食堂油烟。经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加工设备噪声。通过采取一系列隔声减震措施,可使源强得到一定程度降低,再经过厂房隔声、绿化降噪、距离衰减后对厂界贡献值可满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废木屑、砂光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喷漆工序产生的漆渣、废漆桶、净化废液等属于危废。通过对不同类别固废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针对大气污染物的影响,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生产车间产生粉尘的位置均配备布袋除尘器;喷漆车间配备过滤棉及活性炭吸附装置;食堂设置油烟净化装置;   

(2)针对水污染物影响,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进入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最终排入穆棱市污水处理厂;   

(3)针对项目噪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先进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设置隔声屏,厂区加强绿化;   

(4)固体废物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废边角料、废木屑、砂光粉、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等作为燃料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喷漆车间危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由此可见,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做到达标排放,处置方式可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实施了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各种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工程的建设体现了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效益的统一。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黑龙江省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穆棱市亮剑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餐饮家具系列产品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的简本,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索取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穆棱市华夏家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工 电话:18741152227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中冶建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911072777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对于拟建项目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看法;   

(2)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3)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程度;   

(4)对项目拟建地环境质量改善的建议;   

(5)重点关心的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6)对本项目建设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3)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穆棱市亮剑家具有限公司   

上一条:穆棱经济开发区考勤管理制度
下一条:穆棱市亮剑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餐饮家具系列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公告
关闭窗口
单 位:穆棱经济开发区
地 址:黑龙江省穆棱市下城子镇创业大厦
邮 编:157516
联系电话:0453-3045657
传 真:0453-3045657